DMX512-A灯光控制数据传输协议(WH/T 32—2008) |
作者:炫道舞台灯光 来源:炫道舞台灯光 关健词:330w光束灯 舞台灯光 时间:2015-11-29 返回上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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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X512-A灯光控制数据传输协议(简介) 2008年4月3日发布 2008年6月1日实施 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美国国家标准E1.11-2004《USITT DMX512-A 灯光及附属设备控制的异步串行数据数字传输标准》,英文名称: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E1.11-2004 Entertainment Technology -USITT DMX512-A Asynchronous Serial Digital Data Transmission Standard for Controlling Lighting Equipment and Accessories。 对E1.11-2004的翻译,经该标准制定单位——美国娱乐服务和技术协会(ESTA)同意,本标准的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将单独对文件中的错误以及与英文原版间的矛盾和差异负责。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是规范性附录。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提出,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戏剧学院、广州河东电子有限公司、番禺珠江灯光音响实业有限公司、珠海泰立灯光音响设计安装有限公司、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大学声像与灯光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柳得安、梁国芹、曾义、王竹生、廖伟民、潘云辉、洪美芳。 1 总述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灯光控制系统中控制器与在1.4中所描述的调光器及其相关设备等被控设备间的数据传输方法,包括电气特性、数据格式、数据传输协议和连接器类型。凡符合本标准的设备应标记“DMX512-A”。除另有说明,本文中DMX512即表示DMX512-A。 本标准适用于灯光控制设备生产和灯光控制设备的系统集成。 本标准对灯光控制设备和系统的设计者和使用者具有指导作用。 本标准不包括对线缆和配线的要求。 1.2 概述 本标准采用一种简单的异步八位串行数据协议,包括由标准通用异步收发设备(UARTs)产生无类型的字节流。本标准中数据传输的物理介质通常是两对电缆 线,每对都可以作为数据链路来使用。数据链路采用ANSI/TIA/EIA-485-A-1998(下文简称“EIA-485-A”)的平衡数据传输技术 驱动。设备端口可采用5芯XLR连接器或固定连接。本标准也允许按第7章“连接方法”的规定采用其他的连接器。 主数据链路上的数据以数据包形式发送,最多可达到513个字段。第一个字段为起始码,定义数据包中后续字段的用途,符合本标准的设备的互联性主要取决于发送设备零起始码的使用,接收设备的功能取决于从收到的数据包中对相关数据的提取和处理。 辅助数据链路中的数据应用范围广泛,但数据链路应符合EIA-485-A的规定,本标准明确规定了特殊应用所要求的电路拓扑。 1.3 标准的正确使用 本标准只能在有限的领域中使用,不适用于在同一线路上传送灯光、音响、舞台机械控制数据的综合网络。 本标准对零起始码数据包无强制性错误检测,不保证所有的DMX512数据包能被收到。 1.4 可发送的控制数据 可发送调光器、其他灯光设备和不危及安全的相关设备的控制数据,可以把控制数据从一个控制设备重复地传送到一个或多个接收设备。 1.5 不可发送的控制数据 本协议无强制性错误检测,因此不适用于可能危及安全的设备的控制。 1.6 标准的执行 对执行本标准的标记、标识和声明并不表示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对其设备的认证。参考第10章“标志和声明”、第11章“协议执行一致性声明(PICS)”和附录F“对附录A到附录E的协议执行一致性声明(PIC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