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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8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珠江灯光音响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东润影视舞台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飞达影视器材厂、珠海泰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创联舞台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竹生、柳得安、石慰苍、姚涵春、潘云辉、周春志、吴路凡、李泽青。 舞台灯具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部分类型舞台灯具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记、包装、运输及贮存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舞台灯具,其他演出场所的灯具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供舞台灯具生产企业对自产灯具进行检验时使用。 本标准可作为使用者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灯具进行验收的依据。
CopyRight 2013-2015 舞台灯具通用技术条件(WH/T 41-2011)-舞台灯光音响工程_光束灯厂家_佛山市炫道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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